一、企业管理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237号令)
2018年3月3日发布,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
2018年4月16日发布,2018年4月20日起施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2号)
2018年4月27日发布,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2018年4月28日发布,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3号)
2018年10月26日发布,2018年10月29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
2018年11月27日发布,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进一步优化报关单位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1号)
2018年12月7日发布,2019年2月1日起实施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9号)
2018年12月29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2019年第14号)
2019年1月9日发布,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二、AEO认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和《新加坡安全贸易伙伴计划》互认的安排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3号)
2013年3月14日发布,2013年3月15日发布
关于正式实施中韩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0号)
2014年3月5日发布,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在陆路口岸实施内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8号)
2014年5月14日发布,2014年5月18日起施行
关于全面实施内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4号)
2014年8月27日发布,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中国-欧盟“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2号)
2015年10月30日发布,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海峡两岸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9号)
2016年9月2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试点
关于实施中国-新西兰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3号)
2017年6月14日发布,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中国-瑞士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
2017年8月31日发布,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中国-以色列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6号)
2018年9月14日发布,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明确“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编码填报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1号)
2018年10月15日发布,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
2018年11月22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1号)
2018年12月3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财务状况类指标认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6号)
2019年3月19日发布,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实施中国-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
2019年4月24日发布,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中国-白俄罗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1号)
2019年6月14日发布,2019年7月24日起施行
注:以上政策规定截止2019年8月1日未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