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个人片面观点,感觉阿里巴巴太无耻!!!
个人认为,楼主虽然有点偏激,但是说的很对。我现在也在为仅权问题郁闷着呢!
我司有卷发管的专利权的,前几天突然收到阿里巴巴的警告权限2周的通知,称我公司此产品侵犯了一个香港公司的实用型专利。
对于这个问题我很不解:
第一,为什么阿里巴巴人家投诉这么久了,电话都没有给我们公司打一个,就直接来个权限2周?我这段时间很忙,都没有时间看邮件,所以并不知道有侵权这回事?
第二,那个香港公司并不是阿里的会员(我在阿里上找不到此公司)而且我们也有我们的外观专利权,我们卖的是自己的产品,为什么又侵犯了香港公司的权利呢?就算是侵犯了,既然是专利,为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允许重复注册呢?专利站立就有专一性,怎么谈得上是侵犯呢/?阿里的法务部也判我们侵权,哎,真的是不知道怎么讲才好!
我上传的产品被删除了10几个了,郁闷死了,我们有自己的专利证书也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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